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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

2014年12月04日 08:21

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

校内各单位:

现将近日收悉的、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: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四川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[2014]259号)】,转发通知如下。

详见附件。

社 保 中 心

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